健康管理师-基础知识-章节习题-13_14

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章: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健康管理服务营销、健康管理法律、法规  分值占比:2~3%  难度:★

  这几个章节所涉及的内容对于健康管理工作来讲学科专业性程度会有所下降,不会着重讲健康管理方面的基础知识和概念,但是在开展健康管理服务过程中这些内容也是最基本的知识储备,所以他们的分值权重就会有所下降,可能每年就考1~2个小题。

第十三章 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

第一节、第二节 医学伦理与健康管理伦理的定义和基本原则、健康管理伦理规范及权利、义务

  1. 医学伦理学的基本原则是防病治病,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2. 健康管理的伦理关系是一种双向的、特定的、动态的关系
  3. 知情同意的四个要素是:信息的告知、信息的理解、同意的能力、自由地同意
  4. 在基本伦理原则中,实行知情同意的前提是同意的能力
  5. 健康管理伦理的基本原则:①以人为本,以健康为中心的原则公平、合理的原则 保守秘密的原则有利和主体原则优质服务的原则
  6. 有利和主体原则:让健康管理“花钱少,获益大”;维护服务对象利益,并使之利益最大化;健康为主,效果明显;争取服务对象的配合,发挥服务对象的主体作用。
  7. 保守秘密的原则:保守秘密是医务人员对患者应景的责任,健康管理工作中也要坚守这一原则。
  8. 优质服务原则中包括了解、发现服务对象健康需求等。
  9. 服务对象在健康管理中的权利:①合理的、平等的健康保健权知晓健康管理相关措施及进程的权利保护自身正当利益的权利要求保护秘密和隐私的权利要求赔偿健康损害的权利
  10. 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①爱岗敬业、②诚实守信、③办事公道、④服务群众、⑤奉献社会。
  11. 生命伦理学的三大基本原则是尊重人、不伤害、有利、公正,其中的“尊重”包括::以人为本,尊重人的自主性(一个人按自己的计划决定自己行为的一种理性能力)、遵守知情同意的原则、对自主性差的个人可能简要额外的保护(监护人、家庭、社区)。
  12. 健康管理师应始终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具体措施如下:(1)健康管理师有责任向个人或群体说明健康管理工作的相关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时的限度。 (2) 在健康管理工作中,一旦发现个人或群体有危害自身或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应将有关保密的信息暴露限制在最低范围之内。(3)健康管理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检查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均属专业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不|得泄露。(4)健康管理师只有在个体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工作或危险因素干预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可能会据此辨认出个体的有关信息。

第三节 健康管理师职业道德

  1. 职业道德是用来调整职业个人、职业主体和社会成员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
  2. 健康管理师在日常工作中贯彻以人为本,以健康为中心的原则,:①了解、热爱服务对象尊重服务对象面向社区各个层次提供不同服务正确判断,及时处理服务对象的相关健康问题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明确指出:“要大力提倡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鼓励人们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
  4. 继续保密涉及到对公众福利的危害时继续保密会危及确定的第三方生命或重大健康风险时医生可以不保密。
  5. 职业道德是一切符合职业要求的心理意识、行为准则、行为规范的总和。
  6. 职业道德体现的社会关系三大要素是:职责、职权、利益
  7. 健康管理消费行为特征包括:习惯型、经济型、理智型、盲目型、躲闪型

第十四章-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

第一节、第二节 健康保险概述、健康管理在健康保险中的应用

  1. 商业健康保险风险控制的传统方法如下:①条款设计时的风险控制;②核保时的风险控制;③理赔时的风险控制;④对风险转移的方法一再保险
  2. 我国2006年出台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将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保险和护理保险四大类,针对不同的需要和损失进行给付和补偿。
  3. 健康保险行业中健康管理的分类包括健康指导诊疗干预两类。健康指导类包括:健康咨询健康维护。其中诊疗干预类包括:就诊服务诊疗保障
  4. 当被保险人更清楚地认识到保险对他利弊大小而做出选择时产生的一种行为称为逆向选择
  5. 健康保险风险控制的新方法包括:对医疗服务过程的控制医疗服务补偿方式无赔款优待和其他利润分享措施健康管理机制管理式医疗
  6. 健康风险控制中的专业风险控制环节包括: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评价识别和评价可选方案选择方案实施方案,和监督管理等环节。
  7. 健康保险产品设计中直接关系到最终保险产品质量的最重要内容是保险责任
  8. 健康保险的概念:以人的身体健康为目标,是对因疾病或意外伤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或因疾病或意外失能所致收入损失的保险,同时健康保险还包括因年老、疾病、或伤残需要长期护理而给予经济补偿的保险。
  9. 保险消费意识健康保险发展的关联极为显著。保险消费意识反映了人们对于保险作用的认知程度,保险消费意识越强,对于健康保险产品的需求就越大,市场潜力就越大。
  10. 健康保险需求的影响因素包括:保险产品购买力、保险的消费意识、医疗费用的增长、人口老龄化
  11. 疾病保险是指以约定疾病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12. 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不足部分进行二次补偿的健康保险是补充型医疗保险
  13. 等价公平是健康保险费率制定的两大基本原则。
  14. 按照保险性质不同,健康保险可分为社会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
  15. 护理保险特点包括:①主要形式是长期护理保险以50岁以上中老年的人为主要群体;②护理保险需要制定理赔判别标准表;③长期护理保险具有多种形式的保险责任;④长期护理保险的受益人可以享受税收的优惠待遇
  16. 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健康为目标,是对因疾病或意外伤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或因疾病或意外失能所致收入损失的保险,同时健康保险还包括因年老、疾病、或伤残需要长期护理而给予经济补偿的保险。
  17. 社会医疗保险对医疗机构的费用支付的最大特点是第三方支付
  18.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实施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19. 健康保险的基本原理是保费收入等于赔款支出
  20. 健康保险的风险除了风险理论上的一般特征:如风险存在的客观性、普遍性、社会性、可变性等外,还具有不确定性、多发性、长期性
  21. 健康保险的风险特点:①不确定性;②多发性;③长期性
  22. 健康保险的内在风险因素主要是指因为保险公司企业经理管理不规范、不严格所带来的的风险
  23. 健康险经营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是精算工作,主要分为费率制定赔付率计算准备金提取三大部分,其中主要任务就是费率制定
  24. 医疗保险有如下特点:①医疗保险的保险金的给付条件是以医疗行为的发生或医疗费用支出作为依据与疾病诊断不直接相关;②医疗保险产品具有不同的分类方法,按照保险金的给付性质可分为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③医疗保险风险因素多,经营管理复杂
  25. 失能收入保险主要是满足被保险人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后的基本生活需求,而不是承诺保证以往的生活方式,其中赔付比例的设定是为了控制到的风险。失能收入保险的给付期可长可短,短期为1~5年,长期的通常给付至被保险人65周岁或70周岁。
  26.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的特点包括:①界定的核心包括两点,一为工作能力丧失,二为失能导致收入损失;②主要是满足被保险人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后的基本生活需求,而不是承诺保证以往的生活方式;③给付期可长可短;④保险合同中通常设有免责期条款;⑤在实际操作中,最大的困难和风险是判断被保险人是否持续满足赔付条件,并在被保险人恢复工作能力的情况下及时终止保险金给付;⑥特殊条款,保险合同中常常提供保费豁免
  27. 我国健康保险发展形势是:我国健康保险市场已经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市场体系
  28. 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始终是困扰健康保险的两大难题。
  29. 健康保险行业引入健康管理服务与技术是为了从根本上降低赔付风险、保障经营效益
  30. 在健康保险行业中应用健康管理的其主要目的是:提供健康服务与控制诊疗风险,因此可以将其分为健康指导诊疗干预两类。
  31. 健康保险是以经营健康风险为核心内容的金融服务行业。
  32. 我国健康保险发展面临的问题包括:低价竞争非专业化发展产品期限短缺乏合作机制高赔付率
  33. 风险管理的方法包括损失控制;风险补偿;风险规避;风险转移
  34. 健康保险对健康管理的意义有;1.健康保险促进健康管理的资源配置与整合2.健康保险可作为健康管理的战略性市场渠道3.健康保险能够加强健康管理的良好认同度。P311
  35. 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的合作可分为三种不同模式:服务完全外包模式自行提供服务模式共同投资模式
  36. 健康保险发展影响的因素包括:健康保险信息的非对称性(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健康保险需求的特殊性疾病风险的高度相关性
  37. 健康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定期体检、健身计划、预约专家、设立健康热线、开办保健知识讲座、编印健康知识手册等。
  38. 疾病保险的特点包括:①保险金的给付条件只依据疾病诊断结果,不与治疗行为的发生或医疗费用相关;②疾病保险的主要产品类型是重大疾病保险;③为了防止被保险人带病投保,降低逆选择的风险,疾病保险合同通常设有等待期

第十五章 健康管理服务营销

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 健康管理服务概述、健康管理服务消费行为分析、健康管理服务营销、健康管理相关产品、健康管理服务案例

  1. 健康管理服务营销分析评价需求的方法包括:①医院体检中心:通过体检后健康风险评估来细分客户需求;②企业工作场所:通过健康体检、健康评估、人群风险分组确定干预对象等方式来导入目标管理人群
  2. 健康管理服务营销过程包括:确定目标客户分析评价需求选择和利用资源确定产品价值促进客户购买实现客户价值
  3. 健康管理服务特性包括:无形性不可分割性不稳定性易逝性客户的满意标准客户的参与程度
  4. 健康监测设备中的一般检查监测设备包括:身高体重仪血压计血糖仪血氧仪计步器体温计人体脂肪分析仪BMI监测仪皮褶计胎心监测仪心率监测仪肌肉测定仪脊柱电子测量仪等。超声骨密度仪属于特殊检查设备
  5. 根据不同需求的客户人群提供不同的营销方案,资源配置,称为差异营销
  6. 健康管理师所提供服务的每一步都会影响客户对服务质量的总体印象,这被称作“瞬间真实”。
  7. 健康管理师协调服务的内容包括:调整处方、协调转诊、与全科医生协调服务
  8. 市场营销中,取得市场长期成功的关键是提供使顾客满意的服务
  9. 消费者的购买决策过程包括:①识别需求;②搜索信息;③备选方案评估;④选择购买;⑤购买后评估
  10. 健康管理的行业本质就是“管理”两字。
  11. PDCA循环的含义是将质量管理分为四个阶段,即计划(Plan)、执行(Do)、检查(Check)、处理(Action)
  12. 健康管理需求特征包括:需求的被动性需求的不确定性需求的差异性需求的发展性需求的外部关联性需求的广泛性需求的超前性与滞后性需求的重复性
  13. 直接影响健康管理服务质量的因素包括:服务提供者的可靠度(技术、产品)、对客户的敏感度(找到客户的真正需求)以及对客户的承诺敬业程度以及整体外观、环境的专业性等表明了健康服务的质量。
  14. 区别竞争对手可通过:服务地点价格核心技术服务治疗等。
  15. 健康管理服务主要包括三个层次:提高健康认知水平生活方式的改变建立支持性环境

第十六章 健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3.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4)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4.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为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6.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7. 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8. 医师考试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9.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①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②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③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10.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1.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条件包括: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③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12.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14.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5. 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撒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7. 消费者享有的权利正确的是:(1)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2)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4)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5)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6)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7)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8)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9)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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